本书是在200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一般项目“云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及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立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研究”基础上完成的,作者在书中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进行了探讨,确立了农民主体的理论基点。理论创新之处在于不仅对发展概念和当代发展理论做了全面回顾,而且引进了利益相关群体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首先把利益相关群体划分为关键利益相关群体或首要利益相关群体和一般利益相关群体或次要利益相关群体,随后通过权力利益—矩阵、权力—动力矩阵以及重要性—影响力矩阵的分析,揭示了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在新农村建设事业中的不同角色。其次通过云南五个县市区的五个村新农村建设中主体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书中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框架。这种主体观的核心是要让广大村民成为决策的主体,行动的主体和受益的主体。指出:广大农民是否有真正的权利自主决策、自主支配自己的资源,解决的是民有权的问题;广大农民是否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行动主体,能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回答的是民担责的问题;广大农民是否真正公平地从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实惠,回答的是民泽福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构建需要在“民有权、民担责、民泽福”几个方面得到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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