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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莹:“三个工作法”蕴含的哲学思维和实践路径

时间:2022/1/4 9:52:29|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哲学、用哲学,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倡导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三个工作法”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维,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把握和灵活运用,对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方法指导。

  “三个工作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就要把握实践第一的观点。马克思提出,“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现实的感性活动,是能动的革命批判的活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是否认识人的实践活动的意义。同时,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从实践中获得,反过来又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三个工作法”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科学运用。“项目工作法”强调在实践活动中,要从结构性、动态性、具体性的角度把握事物的整体性、发展性,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有利于把实践活动落实到具体层面,最大限度发挥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一线工作法”强调正确的认识来源于直观的实践活动场域,有利于推动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跃升;“典型引路法”表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产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最有说服力、最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最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个工作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立场,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马克思指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首先生产满足吃喝住穿及其他一些东西需要的资料。而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恰恰是劳动者。因此,劳动群众才构成全部国家生活的基础,是推动历史发展真正的最后动力。“三个工作法”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鲜明体现。“项目工作法”强调把任务责任落细落小落实,真正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项目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线工作法”突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从人民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典型引路法”体现对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尊重,表明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先进典型来源于人民,来源于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的创新活动,必须坚持向人民学习,拜人民为师,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智慧和动力。

  “三个工作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联系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切事物现象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中的一环,世界的普遍联系导致了事物的发展,因此,认识事物都不能孤立来看,需要从联系发展的观点寻求其内在的规律性。“三个工作法”高度契合马克思主义联系观点。“项目工作法”强调事物本身是一个有机联系整体,具有完整的系统性,同时包括各个子系统,不是相互割裂而是相互依赖、相互协作。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单个项目,就好比是把系统整体分解为各个子系统,通过一项项任务落实、一件件清单办理,产生聚合效应,推动系统总体目标的达成;“一线工作法”表明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必须建立在对大量事物表面的充分感知和理性分析基础上。这是因为本质是事物内部的,稳定的联系,而表面通常是不稳定的、多变的,每个人对于外部联系的把握都会因为立场的不同,经历的不同等等有所差异,只有不断重复身临其境,深入一线,才能提高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深刻的而不是肤浅的认识和把握事物,从而达到正确运用的目的;“典型引路法”强调个性与共性之间被包含与包含的联系。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共性只能在个性中存在,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选树典型的目的在于通过激发个体潜能,提炼总结,复制推广,形成典型示范效应,让群体产生共鸣,从而实现从个性到共性的转化。

  “三个工作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点。马克思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要善于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三个工作法”准确把握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项目工作法”强调要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通过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单个项目,明确具体任务和职责职能,集中力量逐个攻克,保证总体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一线工作法”强调矛盾在一线产生、办法在一线找到、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只有真正做到“一竿子插到底”,才能集中力量抓住“牛鼻子”,精准制定政策,达到最优效果;“典型引路法”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典型本身就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有机结合,一个优秀典型的意义远远大于形象本身,它具有广泛的象征性、代表性和普遍性,因此,较容易获得群体共同的思想、情感和行为认同。

  马克思认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三个工作法”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深刻体现了学哲学用哲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推动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以“三个工作法”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关键就是要在思想上认识上把“三个工作法”蕴含的哲学思维厘清楚,把握其精髓要义,提升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能力,做到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

  一是以“项目工作法”把工作做精准。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化“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云南未来五年制定的目标任务作为一个大项目,将其分解细化为若干个子项目,借鉴管理学中项目运作的方法步骤,形成一套以选题、论证、立项、审批、实施、评估、考核和反馈等工作流程为主的工作体系。通过项目分解细化,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任务部署,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效能。

  二是以“一线工作法”把工作做透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准确掌握做决策、定思路、抓落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力戒官僚主义、本本主义和形式主义等不良习气,养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吃苦耐劳、攻坚克难,清正廉洁、服务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通过与群众零距离的接触,培养亲民爱民的鱼水情怀,融洽干部群众的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拜群众为师,在实践中磨炼,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破解工作难题的本领;通过办实事、解难事,让实践来检验,让群众得实惠,让人民来评判,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是以“典型引路法”把工作做鲜活。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在每项工作中都注重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使典型可信、可亲、可敬,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得见、够得着、学得会。及时将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在面上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形成尊重先进、鼓励创新创优的浓厚氛围,形成见贤思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正确导向,把“一花独放”转变为“百花齐放”,更好推动面上工作,更好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执笔: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吴莹)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