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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云海 宋 磊等:宁蒗县挂牌督战亟需解决的问题

时间:2020/6/16 17:27:06|点击数:

  在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中,调研组对宁蒗彝族自治县聚焦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搬迁、转移安置就业、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建、人居环境提升、一线扶贫干部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解决基层扶贫干部后顾之忧

  一是关心关爱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建议从提拔使用、表彰奖励、提高待遇、人文关怀等多个方面,激励扶贫一线干部。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及时舒缓压力,在部署扶贫工作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考核督查时,不吹毛求疵,把考核重心放在脱贫成效和百姓口碑上。三是分类帮助第一书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对任职较短的鼓励继续任职,在待遇提升、产业帮扶方面给予倾斜。对任职时间长、工作能力强的定向选拔一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对业绩突出但文化水平低的,退岗后参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应退休待遇。四是开展县级层面脱贫攻坚“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涵盖十佳第一书记、十佳镇村扶贫干部、十佳行业部门扶贫干部、十佳帮扶责任人、十佳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等十佳扶贫干部,提振扶贫干部的“士气”。

  推进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融合

  一是开展分类指导,进行精准施策。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移民进行分类安置,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分项补偿。二是做好生态移民的转移就业安置。对于生态移民,主要工作是做好转移就业安置,为其提供招工用工信息,组织参与相应技能和工作岗位培训,保障每户生态移民搬迁户中至少有一到两名非农就业人员。三是对于生态移民的耕地可作为退耕还林地将移民的补助纳入补偿范围。四是对于生态移民的户籍管理应纳入迁入地和现居住地进行管理,为其进行迁入地的集体成员资格认证,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当地社区的生产生活,并参与到搬入地的社区治理中。五是对资源地居民进行生态补偿,在泸沽湖景区的各项门票收入和旅游收入中,在税后利润中每年给予资源所在地村委会5%—10%的生态补偿费。同时,用生态补偿费建立生态保护产业培植和人居环境整治基金,用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扶持、人居环境治理、泸沽湖湖域四周面源污染防治及相应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尽快完成农户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

  全面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精度和质量,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定期检测和回访反馈机制。一是在精准识别C、D类危房和未达到抗震标准房前提下,实现应修尽修、应拆尽拆,多渠道扶持部分特殊困难群众增强修房、建房意愿和进度。二是根据各村庄农危改进度,统筹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过程指导和全程监管,切实保障住房质量和安全达标。三是科学研判后续可能存在的场平土地沉降、建筑细部开裂、景观风貌退化等问题,适时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新村)的定期检测和回访反馈机制,及时做好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健全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台账,完善建筑质量问题清单追溯机制。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帮扶透明化、建房主体职责清晰化和建房要求明确化。

  推进脱贫攻坚与精神文明建设及人居环境提升相融合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利用效能。积极探索开展县、乡、村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所、站)工作,优化完善、活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活动站(室)、信息化资料室、图书室、非物质文化传承场所、民族特色文化陈列室等载体。让脱贫者得荣誉、受尊重,让“懒汉”没面子、坐不住。二是发挥好村规民约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积极作用,有效降低乡村社会治理成本,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能力。三是规划先行、建管结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提升。坚持规划引领,实施以乡村垃圾、污水治理和绿化美化、建筑风貌提升等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加强乡(镇)、村庄规划法治化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四是强化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收集设施等重点设施优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建立健全乡村保洁员服务管理考核体系。

  大力推广易地扶贫搬迁“宁蒗模式”

  一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配套建设力度,完善“城镇安置、集镇安置、农村安置”三位一体的协调优化能力。对于集中安置片区应加强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衔接,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兼顾未来集中安置片区周边商业服务、公园绿地、公共交通等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在避免“摊大饼”的前提下,适度留好、留足大中型集中安置点周边用地发展(拓展)空间。对于非集中安置片区应着重强化安置点与周边区域的融合发展能力,依托村庄规划逐步优化规整乡村聚落可持续发展肌理,提升新建民居和原有民居在传统民族特色、建筑景观风貌上的协调效能。安置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对于已经建设完成安置区应根据实施方案和入住情况稳步完善幼儿园、阅览室、文体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实现公共服务设施高效有序运转,不断巩固提升搬迁成效。二是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城镇集中安置与城镇化发展的协同机制。同步优化县城建成区范围划定,整体高效推进“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城镇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适时推动城镇集中安置型社区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测算协同进程,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的工作方案》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的搬迁户户籍迁移管理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打好绿色食品牌释放内生动力

  一是抢抓产业导入窗口期,吸引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用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比、附加值、品牌化和产业融合进程快速提升。研究制定“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整合现有扶持资金,新增部分财政投入,整合存量,用好增量,设置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引进一批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在宁蒗投资。二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将财政投入的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直接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不同支持方式,让其带动农民实现收入增加、负担减少,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是坚持差异化发展,与全域旅游发展相结合,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寒山地绿色农产品,开发林下蔬菜经济。四是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规范化、规模化和品质化水平,在绿色产品的地理标识上做工作,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合作、农旅融合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打造水果、健康杂粮、花椒、烤烟、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着力打造宁蒗“绿色食品牌”,向市场要扶贫效应,向产品附加值要增收致富。

  提升农旅融合全域旅游的扶贫效应

  用大旅游的理念策划泸沽湖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摒弃“门票经济”“吃住旅游”的粗放型经营模式,顺应绿色旅游食品、民俗文化体验、自助式旅游等新消费、新业态。一是在“购”上挖掘潜力,借鉴同质区域元阳县做法,推出地理标识高山极寒稻米、地理标识荞麦健康饮品、谷花鱼农作体验等一系列绿色食品。二是促进文旅融合,做足民族民宿文化旅游文章,吸纳当地群众当演员,整合摩梭文化、普米族合唱、傈僳族民俗等元素,推出一台泸沽湖视听体验文化大戏。三是吃透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关于“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政策红利,利益“三权”入股,占补平衡置换等方式,推广强化旅游产业合作社,股权与就业向离湖村小组居民倾斜,走出旅游产业集体经济组织化建设的“宁蒗模式”。四是利用《关于开展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的通告》的契机,在进一步强化泸沽湖湖泊空间管控和岸线管理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公平兼顾、品质提升三个原则的基础上,优化配置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缩小农户贫富差距和区域差异,打造高品质半山酒店等高端康养业态。五是深度融入云南省大滇西旅游环线战略,内引大理丽江客流,外拓成渝乃至全国客流,开辟宁蒗县域全域旅游,开辟宁蒗—亚丁稻城滇川藏旅游黄金线路,与丙察察滇藏黄金线路形成闭环,逐步实现宁蒗县在大滇西旅游环线的枢纽功能。

  “收官战”要关注关键少数群体

  一是关注少数贫困农户存在不愿脱贫的问题。注重政策扶持的连续性,不能对已脱贫的农户实行一刀切,例如就业培训、转移安置、优惠贷款扶持等、建房补助在脱贫一段时间内不能马上断供,可相应延续一段时间。此外,产业辅导和技术培训要适当包含已脱贫农户。村干部做实做细“户户清”工作,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和政策红利,消除个别群众“患得患失”的错误认识。二是关注暂时性贫困群体需求,做到应急管理,快速响应。贫困与否并非绝对的“二元对立”,而是存在一个相互转化的连续过程,“扶贫—脱贫—返贫”的恶性循环不容忽视。建议建立健全针对暂时性贫困的应急政策体系,在资金、就业、培训、宣讲等方面做到政策储备。三是关注因病致贫群体。秉持“保基本兜底线”的使命担当,把救助帮扶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政策相衔接,提高政策含金量,形成最广泛最牢固的工作合力,同时因人施策定制救助帮扶方案、与时俱进提供更多更优保障。

 (作者为 云南省社科专家脱贫攻坚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康云海  宋 磊  吴 璟  曹洪华  郭凯峰)

  

来源/作者:《社会主义论坛》2020年第6期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