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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

时间:2022/7/1 11:26:21|点击数: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2022年6月29日下午,云南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第十七场《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妇规》)和《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儿规》)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妇规》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按照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云南省妇女发展实际而制定,科学规划了新时代云南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

  一、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云南省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从1995年起,云南省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三个周期妇女发展规划,确保妇女各项基本权益得以实现。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纲》)后,云南省结合实际,于2012年4月发布实施《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全省各行各业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动融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潮流,促使妇女社会地位得到显著提高,“半边天”作用得到彰显,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4成;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7.27/10万下降到2020年的12.42/10万;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从2012年的92.71%、75.55%、27.89%上升到2020年的96.52%、93.68%、59.12%,均高于男生,且普通高校在校生女生比例达58.47%等。全省妇女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全面提升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求抓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改善发展环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云南省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和省政府122次常委会议精神,启动新“两规”编制工作。2021年12月24日,省妇儿工委全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两规”。2022年3月21日,省政府14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两规”。4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妇规》《儿规》。5月31日,文件正式印发执行。其中,《妇规》立足云南省妇女发展现状,与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相衔接,分为四大板块内容:一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二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三是组织实施,四是监测评估;围绕“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8个方面明确了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提出了未来10年云南省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光荣的目标,力争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妇女事业发展水平。

  三、持续推动全省妇女健康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妇规》将妇女健康摆在首要突出位置,确立了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的目标,通过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等策略措施,为云南妇女提供健康服务,争取孕产妇死亡率都下降9/10万以下,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患者治疗率达90%以上,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不断加强,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妇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关心云南妇女心理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云南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促进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膳食的知识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培养健康运动习惯,确保云南妇女以强劲的体魄、健康的身体更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四、加强全省妇女思想政治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要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妇规》注重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妇规》除了明确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目标外,还倡导女性树立终生学习意识,培养女性的创新精神,提高女性的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妇规》要求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女性职业技能,支持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这将促使云南新时代妇女通过自身发展不断进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在职场独当一面,最终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建功立业。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妇委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范玉金】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