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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8/10 16:15:19|点击数:

  第一部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领导下的云南省唯一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研究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知识创新,不断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加深相互理解与信任,加强和巩固对外睦邻友好关系;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在全院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战场、主阵地,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及时组织召开院党组会、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深入学习培训,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意义,通过政务信息内网及时将院党组会、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和工作动态、工作方案及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上报。二是院党组及时制定下发《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工作方案,对全院学习宣传贯彻、研究阐释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围绕“8个明确”“14个坚持”,在“6个方面聚焦”和“10个方面深刻领会”认真系统地组织学习研讨。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和重要讲话,运用好《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运用好《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大国外交》《巡视利剑》《辉煌中国》《强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电视专题片,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一字一句、反反复复地阅读和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三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创新团队更名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团队,明确研究方向,聚焦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为我省提出的“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的要求,聚焦新时代云南发展战略目标定位深入开展研究。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好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的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题调研项目《加强云南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对策措施》研究工作,调研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五是结合2017年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院领导带领部分支部书记、所处长在完成宁蒗县拉伯乡托甸村挂钩贫困户回访后,按照“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要求,在结对共建的拉伯乡党委,布落、两家村、三江口、黑尔甸、格落、尼落、陶家坪、巴拿瓦、嘎沙落、汉坝、李家湾、草皮甸、托垮等13个党支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送到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中。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7•26”重要讲话精神。一是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牢牢把握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正确方向;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和“7•26”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宣传部长、网信办主任会议精神;做好党的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设立专栏,组织专家解读,确定一批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和交办任务的自觉性。认真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宣传部的重要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列入院党组会议议题,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3.认真抓改革,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拟定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启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研究出台了《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在职职工考核办法》《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制度,全面创新了科研人员管理、创新团队管理、经费管理、项目管理、成果激励考核、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引进培养等体制机制,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推进院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以年龄老中青、职称高中低、人员范围院内外结合为组建原则,组建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研究”“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研究”4大院级创新团队;启动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创新团队申报组建工作,建立创新型学科团队、创新型智库团队、协同创新团队、创新型管理服务团队,为2018年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4.认真抓品牌,以加快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建设为抓手推进新型智库建设

  围绕把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一是着力打造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品牌,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此次论坛首次将论坛覆盖范围延伸到东南亚国家,共有14个国家和地区,70余个国内外智库机构代表参会,论坛的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受到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在国内外政界、学界、商界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积极完成中宣部、中联部、外交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交办的智库项目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作为“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和“金砖国家”智库联盟理事单位职责。积极筹备中联部委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组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智库“国家队”平台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智库“国家队”平台。三是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全年共立项6批59个智库项目,形成一批重要智库成果,8篇智库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四是加强智库交流。承办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云南省新型智库建设推进会,与省外办联合举办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云南智库咨询会,与德宏州联合主办首届中缅智库高端论坛。在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与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合作共建云南省道德研究院,打造在国内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专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端研究机构。与丽江市永胜县合作成立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边屯文化研究院,成为国内专门研究边屯文化的机构。五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云南基地正式揭牌成立。2017年9月5日,省政府高峰副省长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李培林副院长共同签署《中国社会科学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建立国情调研基地协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云南基地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作为云南基地的挂牌对口联络单位,将承担起组织联络和共同研究的任务,积极发挥国情调研云南基地的作用,推动国情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省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5.认真抓成果,有力有序推进科研工作

  围绕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目标,狠抓科研成果质量和影响力。一是全面完成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6年度重大实践经验总结课题、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云南省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与治理实践经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与治理实践经验研究——以云南省为例》报中宣部。二是出版发行了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的“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系列丛书”,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丛书由人民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在全国发行,丛书作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书目和党员干部、专家学者、青年学生、广大群众学习掌握云南省情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辅导读物,成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党员干部学习最新云南省情的指定读本、基本教材。三是2017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0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15项,“省院合作”项目立项2项,智库项目立项61项。其中《湄公河流域地区民族主义发展态势研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整合形成云南蓝皮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文库、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丛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资深专家丛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名家文丛“五大”丛书出版平台。公开出版专著20余本、论文70余篇、要报专报80余篇、舆情信息50余篇。在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云南对策、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领域推出的一批研究成果得到了中央领导、中央部委领导、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2017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共有9项成果荣获省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云南社会科学》期刊影响力稳步提升,继续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17—2018)目录》、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核心排名体系。

  6.认真抓人才,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积极推进人才外引内培,制定出台《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柔性人才引进办法》,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支持在职人员学习进修和“三项访学”计划。开展“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云岭学者”等专家推荐评选工作,2017年有1名专家入选第十九批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名专家被授予“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

  7.认真抓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严格对标对表,规范文秘工作,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认真采写报送工作动态和研究成果,共上报248期《工作动态》。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制度进一步健全,措施进一步强化。扎实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云南社会科学网和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改版工作扎实推进,完成2016—2017年度图书期刊采购的数字化编目。

  8.认真抓扶贫,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加强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签订扶贫工作责任状,认真组织完成了全院“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任务。积极发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作为省级挂联牵头单位作用,牵头6家省级挂联单位、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推进实施一批精准脱贫项目,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协调省级相关部门项目资金700多万元,实施太阳能路灯亮化、村组道路抢修工程等扶贫项目。

  9.认真抓党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党员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开展“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和“书香机关•书香支部”读书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首次意识形态工作会,与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工作。召开了青年工作座谈会、党外专家座谈会,充分发挥了党建带群建、团建的作用。四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17年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节日节点的监督检查,开展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自查自纠和“八项规定”专项纪律检查。

  一年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社科事业向前发展,在科研工作、智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扶贫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在成果影响力、学术竞争力以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方面还有差距。二是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由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建立13项基础制度,但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三是科辅服务要进一步提升。《云南社会科学》《南亚东南亚研究》《华夏地理》等期刊及系列蓝皮书的质量和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图书资料、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四是队伍建设还要加强。当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还处于有专家,无大家名家以及科研队伍不稳定的状况。五是精品成果不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少,有重大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偏少。六是保密安全等工作仍需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许多问题较为敏感,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全面遍及,保密工作、安全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云编【2015】24号)文件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置机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合署办公,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代管当代云南编辑部。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本级)

  2.当代云南编辑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XX人),事业编制2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8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9306.04万元,比上年7936.97增加了136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96.02万元,比上年6375.69万元增加了1620.33万元,事业收入1200.95万元,比上年1375.38万元减少了174.43万元。其他收入26.50万元比上年144.05万元减少了117.5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支出7465.13万元,比上年7118.28万元增加了346.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431.88万元,比上年5401.73万元相比增加了1030.15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政策、工资、社保基数的的变化导致的。其中事业收入有所减少,主要是本年非财政项目数量减少,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9.68万元。与上年对比3480.99万元多增加了1238.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政策、工资、社保基数的的变化导致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2738.29万元。与上年对比3616.18万元相比减少了877.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及非财政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43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5%。与上年5401.72万元对比增加了103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基数的的变化导致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643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3%。主要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1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5万元,完成预算的7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1.23万元,完成预算的71.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5.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4.35万元,增长1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1.64万元,增长19.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0万元,增长1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万元,下降51.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成立了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后,加大了对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的科学调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本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大部分公车使用年限较长,大多在10年以上,经常出现故障,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故在维修维护上经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23万元,占63.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2万元,占34.88%;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占2.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2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4个,累计86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科研项目调研及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资产总额2197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92.34万元,固定资产15383.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1.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5.02万元;出租房屋2000多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5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4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决算公开附件

来源/作者:财务部/胡中健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