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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8/18 16:23:03|点击数:

第一部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省政府领导下的云南省唯一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研究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理论创新、知识创新,不断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加深相互理解与信任,加强和巩固对外睦邻友好关系;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围绕云南“三大战略定位”,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力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提升了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发挥了省委、省政府“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1.科研工作富有成效,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我院特色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强化科研管理,不断筑牢转化平台,实施了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一是科研项目稳步推进。聚焦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取得良好的成效。2016年我院89项科研项目通过立项,项目经费达863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省级规划项目16项、“省院合作”项目13项、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项目13项、智库项目8项,院级项目11项;共43项科研项目完成结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级规划项目25项、院重大项目1项、院立项目11项,结项率较高。二是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出版了《西南民族文化论》、《云南民族文化交流互动研究》、《独龙族原始习俗与文化》、《民族地区权力、文化与社区治理——一个彝族社区的政治人类学研究》、《云南佛教史》、《异彩纷呈——少数民族婚礼》等一批基础理论研究学术专著;发表了《气候变化,人口流动,社会性别政策文件回顾与梳理》、《应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中云南的佛教文化资源》、《民国政府边疆治理中的顿挫与困局》、《干旱灾害的西方人类学研究述评》、《大陆新儒家的变异与虚幻》等一批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一级、二级刊物发表论文64篇,国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篇。三是科研管理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和软件的开发应用,全面使用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系统。修改完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科研成果奖励力度,共安排95.6万元经费对 458项科研成果进行激励,有力提振了科研人员出成果、出精品的信心。全年共编辑出版6期《云南社会科学》、4期《东南亚南亚研究》,出版“2015-2016年度云南蓝皮书”、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书系、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成果等;启动“2016-2017年蓝皮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文库”(2016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资深专家丛书”(第12辑)等编撰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了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

  2.智库建设稳步推进,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建设初见成效

  依托我院在南亚东南亚研究方面的优势,以“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为载体推进专业化高端智库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化高端智库和省委、省政府对我院智库建设加大支持的有利时机,建机构、编规划、引人才、立课题,研究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编制了《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为研究院发展勾划了发展蓝图;召开研究院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积极安排部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聘请43名知名专家担任南亚所、东南亚所、国别所名誉所长、特聘研究员、特约研究员,“小机构、大网络、国际化”的建院模式初步形成;围绕南亚东南亚问题,开展“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社会文化调查研究”、“缅甸局势与中缅关系调查数据库”等32项课题研究;出版了《东南亚历史重大问题研究——东南亚历史和文化:从原始社会到19世纪初(上、下)》、《南亚报告2015-2016》、《中国外交决策模式》、《印度投资环境》、《2014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研究报告》等一批著作;发表了《建设辐射中心的内涵与对策建议》、《印度如何看待一带一路下的中印关系》、《美印战略愿景:“全球摇摆国家”定位及解读》等一批理论文章;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云南智库要报》、《云南智库建言献策》等决策咨询报告55期次,上报300余篇信息,其中,24篇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中央领导参阅及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纳;67篇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采用,《缅民众对华负面认知超乎想象 我应着力扭转局面》被光明日报内参《情况反映》刊载并获得中央主要领导批示,《精准扶贫机制急需创新》、《“五个一批”实践中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在《改革内参》上发表,并被国务院汪洋副总理批示,制定的宁蒗县拉伯乡托甸村“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得到原省委副书记钟勉的批示。

  3.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努力破解体制机制瓶颈

  针对我院体制机制不顺、制度创新不足、科研资源不足、科研人员动力不足、现有人才人心不稳、高层次人才难于引进、高质量成果不多等困难和问题,我院不断加强改革探索,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争取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一是积极制定方案。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交流学习,并组成调研组赴山东社会科学院学习调研,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创新工程需解决的系列问题,起草推进创新工程的系列文件,制定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方案。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积极努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9日联合印发《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云办通〔2016〕70号)文件,支持我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三是积极做好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后,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大讨论,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有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开放办院有力推进,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加强

  坚持开放办院的方针,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界学科、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一是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影响力逐步提升。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南亚智库论坛”,来自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知名智库机构和高校的资深智库专家以及政府官员150多人参加论坛,围绕“经济走廊建设与国际产能合作”主题开展深入交流和研究,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的合作交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加强了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智库间的合作交流,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很好的影响;积极开展与南亚、东南亚智库机构的合作交流,与泰国、缅甸、越南、巴基斯坦、老挝等国家智库机构合作成功举办了纪念中泰建交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中越建交65周年学术研讨会、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论坛等智库论坛活动,有效搭建智库间的交流平台,加强了对外合作交流。二是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通过举办各类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倾力打造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我院在国内学术界的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共同主办“多学科灾害研究—昆明论坛”,全国30余家高校和科研机构100余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深入探讨灾害多学科、跨学科研究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省民宗委、省道教协会联合举办了云南规模最大、参会国家和人数最多的国际性道教文化学术会议“云南道教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大陆和港、澳、台以及马来西亚等6个国家160名道教研究专家学者、道教界人士围绕道教文化深入研讨;组织开展了“云南文化特色城镇化研讨会”、“哲学经典与现代阐释”、“加强民族文学研究,推动云南民族文艺繁荣发展”等重要学术会议。三是开放办院进一步推进。着力推进省院合作、院校合作、院院合作、院地合作、院企合作、院媒合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组织实施11项省院合作重大项目,积极开展与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能投集团、文山州等高校、企业、地方党委政府的合作办院工作,进一步完善州(市)社科院(所)长联席会议机制;在腾冲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云南省地方社科院(所)联席会议暨云南文化特色城镇建设学术研讨会;加强科研基地日常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动德宏、保山等基地的建设,积极协助各基地联系单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经费支持;承办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领导干部专题研修培训”,完成全省168名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培训。

  5.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强所兴院基础夯实

  积极推进人才外引内培,加强人才建设,一是积极引进人才。创新招聘方式方法,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了3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到缅甸研究所、印度研究所,通过招聘录用分别引进2名、调动2名科研人员,进一步充实了我院科研队伍,改善了我院人员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二是认真做好专家工作。积极推荐“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突出贡献”、“省政府特殊津贴”等专家,2016年,我院获得国家、省称号专家累计达103人次,其中,新增1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名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1名专家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8名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我院杨福泉研究员、郭家骥研究员荣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影响力排行榜民族学(TOP50)榜单;三是内部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实施“高层次人才访学计划”、“青年科研骨干培训计划”、“青年管理骨干培养计划”,选派了我院13位高层次人才访学,8位青年科研骨干访学,3位青年管理骨干访学,支持在职干部攻读学位,推荐2人参加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四是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顺利完成。完成了2016年度全省社科系列78名科研人员的高、中职申报评审,我院共有2人通过评审晋升正高,11人晋升副高。

  6.行政科辅管理强化,科研环境不断优化

  制度化、信息化不断推进,行政科辅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研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科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图书馆建设、图书资料购置、古籍数字化保护项目,推进五十年代采访调研的电影胶片胶转磁及数字化处理和部分古籍修复工作;完成了中国南亚智库交流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工作;《云南社会科学》继续入选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评价体系,《东南亚南亚研究》、《华夏地理》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二是行政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建立健全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30余项规章制度,启动全院制度汇编工作,不断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流程,会议决策效率不断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明显改善,行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加强了全院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11项保密制度,开展全院保密岗位和保密人员分类定级和审查工作,实现保密知识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保密安全和国家安全意识,确保科研工作的有序发展。三是后勤服务保障不断优化。签订了院安全生产责任状,细化落实了社会治安综治维稳目标任务;认真办好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抓好日常安全、保洁、房屋维修等工作,营造了安全良好健康有序的科研环境。

  7.脱贫攻坚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省委部署扎实推进我院挂钩扶贫点的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工作机制。一是完成“挂包帮”“转走访”回访。两次组织我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赴宁蒗县拉伯乡托甸村调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全面掌握村委会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159户贫困户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及贫困程度、贫困原因、脱贫思路等情况,跟踪了解帮扶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动态掌握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进展情况,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症结,与扶贫点联系户建立良好感情,为托甸村委会精准脱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挂联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我院牵头构建起宁蒗县精准扶贫省级挂联单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3次省级扶贫攻坚挂联单位联席会议,加强了挂联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协调配合,整合政策、资金、物资等资源,形成脱贫攻坚的合力。三是认真抓好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围绕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制定到村脱贫行动计划、到户帮扶计划,与全院各所处室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并认真督促落实。去年,我院共投入200余万元经费推进脱贫攻坚,扶贫工作不断有新的探索,比如农村发展研究所,帮助挂钩点建立合作组织,组织到实地去观看,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四是认真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根据我院实际进行探索,充分发挥我院特长,突出我院在智力扶贫方面的特色和做法,邀请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家,为托甸村各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和入党积极分子、致富能手进行养殖技术培训;举办托甸村党支部书记专题实地考察与现场培训班,组织宁蒗县拉伯乡托甸村委会的8个党支部书记和3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代表共11人,赴迪庆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考察培训,对当地不同类型合作社、协会进行考察学习。

  8.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院党组中心组2016年度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落实“党费日”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层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完成支部换届、机关两委换届,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问题始终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扎实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全院23个支部与“挂包帮”定点扶贫点宁蒗县拉伯乡托甸村的9个党支部全部结对共建。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外逃人员统计、个人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专项清理和整治工作;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纪律检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风险防控机制情况,以及各项纪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我院监督执纪问责的依据,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年终检查考核,并迎接完成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认真配合巡视,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我院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全面完成巡视组移交的10个问题线索和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加强了我院党的领导。三是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研讨会,开展党日传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家风建设,评选家风建设模范家庭,举办“传统家风与现代生活”专题讲座。积极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总的来看,2016年我院在科研工作、智库建设、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建设、队伍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我院前任领导和老领导、老同志的支持关心下取得的。但我院科研成果的学术含量、学术影响力,智库研究的决策影响力等方面,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来推进我院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本级)

  2.当代云南编辑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云编【2015】24号)文件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置机构,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合署办公,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代管当代云南编辑部。事业编制309人,公务用车编制18辆,实有15辆。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云编【2015】24号)文件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置岗位。2016年末在职职工人数285人,较2015年末净增加1人。离休人员12人,减少1人;退休人员148人,无变化。当代云南编辑部无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5602.40万元,与上年4861.30万元对比增加741.10万元。年初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是原因是因国家及财政政策的调整,人员工资的调增,新的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的成立等因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收入7936.97万元,比上年7197.22万元,增加739.75万元。财政拨款6375.69万元,比上年5546.08万元增加了829.61万元,事业收入1375.38万元,比上年1611.36万元减少235.99万元,其他收入144.05万元,比上年39.73万元增加了104.32。本年度总支出7118.28.万元,与上年7498.17万元减少379.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401.73,与上年6323.58万元相比减少921.8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其他资金支付了应由财政支付了应缴纳个税、社保、公积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0.99万元。与上年3482.12对比基本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6.18万元。与上年2841.45万元对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新的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的成立。2016年我院89项科研项目通过立项,项目经费达863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省级规划项目16项、“省院合作”项目13项、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项目13项、智库项目8项,院级项目11项;共43项科研项目完成结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级规划项目25项、院重大项目1项、院立项目11项,结项率较高。二是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出版了《西南民族文化论》、《云南民族文化交流互动研究》、《独龙族原始习俗与文化》、《民族地区权力、文化与社区治理——一个彝族社区的政治人类学研究》、《云南佛教史》、《异彩纷呈——少数民族婚礼》等一批基础理论研究学术专著;发表了《气候变化,人口流动,社会性别政策文件回顾与梳理》、《应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中云南的佛教文化资源》、《民国政府边疆治理中的顿挫与困局》、《干旱灾害的西方人类学研究述评》、《大陆新儒家的变异与虚幻》等一批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一级、二级刊物发表论文64篇,国外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年初预算5602.4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4861.30万元,增加了741.10万元,调整预算数6375.69万元,决算7118.28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由于新的研究院成立及业务的开展、人员工资随着政策的变化调整,事业收入的增减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基本支出348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84.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3%;公用经费支出496.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7%。2016年度项目支出1920.7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477.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总额支出99.80万元,比上年99.65万元增加了0.15万元,比年初预算140万元减少4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59.59万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2万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保有公务用车1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6.3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74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4.81万元,固定资产1580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作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000多平方米,账面原值86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7.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0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图书、数据保护、网络维护设备等(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www.sky.yn.gov.cn/UpLoadFiles/File/2017-08-18/5C03EUX4I2.xls  

来源/作者:胡中健/财务部 责任编辑:念鹏帆